问题 |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如何清偿 |
释义 | 一、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如何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清偿方式是: 1.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的设立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1.概念不同。合伙企业一般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组织性质不同。有限公司是法人组织,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3.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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