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如何附带民事诉讼 |
释义 | 一、刑事如何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 1.被害人是个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在公诉案件中,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即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包括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服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如下: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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