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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程序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释义
    一、清算程序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清算程序是发生清算事由之日起开始算。
    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二、公司清算程序分为哪几步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清算程序分为以下几步: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清算后多久办理注销
    注销公司需要在清算结束后的十日内进行备案,之后便可以申请注销。只有经过合法清算的公司,才能注销。不仅要到登记机关进行注销,还应该到银行、税务部门等机构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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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