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第38天还不放人怎么回事 |
释义 | 一、刑拘第38天还不放人怎么回事 刑拘第38天还不放人,可能是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或者将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等措施,作为嫌疑人家属可以去检察院申诉,要求其出具不放人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换律师吗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换律师。法律网提醒您,被刑事拘留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对辩护律师不满意的,可以要求更换律师,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委托律师的,要出具委托书。 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三、刑事拘留进去会被打吗 刑事拘留进去不会被打。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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