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认定工伤后有什么待遇 |
释义 | 一、职工认定工伤后有什么待遇 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下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即职工的治疗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目录和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也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 三、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的,解决办法如下: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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