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去民政局只签离婚协议书可以吗 |
释义 | 一、离婚不去民政局只签离婚协议书可以吗 离婚不去民政局只签离婚协议书不可以。 协议离婚应当在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签发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夫妻自愿离婚时,双方应就离婚问题、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法律关系,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需要履行行政确认程序,未办理离婚登记时不发生效力。 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 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5.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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