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上诉开庭吗 |
释义 |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开庭吗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并不会开庭审理,而是由上级法院直接进行书面审理并作出裁定。 2.这主要是因为管辖权异议案件属于程序问题,其审理期限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通常只有30天。 3.只有在极少数特别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中,管辖权异议上诉才可能会开庭审理。 4.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答辩状期间向受理法院提出,受理法院会进行审查。 5.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则会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二、管辖权异议提起条件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通常是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对于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包括地域管辖权和级别管辖权。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由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当事人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即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如果逾期提出,受诉法院将不予审查。 你对管辖权异议还有疑问吗?如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扰,不妨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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