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
释义 | 一、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进了看守所办取保需要多少天 进了看守所办取保一般需要三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有哪些?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 2.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 3.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 4.不得对案件进行调查,不得会见证人、被害人; 5.严格保守秘密; 6.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 引用法条: [1]《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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