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共有债务怎么认定 |
释义 | 一、夫妻财产共有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财产共有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二、夫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划分 夫妻存续期间债务的划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 三、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可以由另一方先予以偿还,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意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在偿还之后可以向未承担责任的一方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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