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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集资有什么罪名
释义
    一、非法集资有什么罪名
    非法集资的罪名如下: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集资诈骗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
    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4.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6.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7.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二、行为人非法集资怎么办
    行为人非法集资可以按照非法集资罪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罪立案条件
    非法集资罪立案条件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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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4: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