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
释义 | 一、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 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逼迫妇女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二、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有: 1.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2.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三、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 1.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 2.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行为具有经常性; 4.其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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