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几种 |
释义 | 一、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几种 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 1.枪决,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的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且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被判死刑可以减刑吗 被判死刑不一定可以减刑。如果是被判死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但是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则不符合减刑范围,是不可以减刑的。 三、什么法院能判死刑 可以判处死刑的法院为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生效后应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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