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单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单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件: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离婚诉讼要有什么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3.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三、离婚诉讼多久生效 离婚诉讼的生效时间是在判决之后十五日未上诉的即时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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