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属于诈骗吗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属于诈骗吗 民间借贷是不属于诈骗的。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由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民间借贷与诈骗的区分: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 二、审判民间借贷多久结案 审判民间借贷一般六个月内结案,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三、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是多少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由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对于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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