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找哪个部门办理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找哪个部门办理 起诉离婚找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办理。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法院多久判离 起诉离婚法院多久判离,具体情况如下: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法律网提醒您,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 三、诉讼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准予离婚; 2.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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