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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所属于什么性质的
释义
    一、司法鉴定所属于什么性质的
    司法鉴定所的性质属于司法局管理的社会机构。法律网提醒您,司法鉴定中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所设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机关的管理,但它不属于司法机关或者隶属管理的机关。
    二、司法鉴定所成立条件
    司法鉴定所成立条件如下: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3.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4.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5.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6.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三、司法鉴定的对象有哪些种类
    现今的司法鉴定不仅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文件真伪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等,还包括如今的DNA亲子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测谎检测,产品质量的检验,证件、证书、票证鉴定以及动、植物物质鉴定,边防出入境检查等。在司法实践中,专门性问题主要指物证技术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问题,专门性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说来,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物证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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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