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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保全需要多少担保金
释义
    一、财产保全需要多少担保金
    财产保全需要多少担保金具体如下: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财产保全费用交给谁
    财产保全费用交给法院。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法院预交。法律网提醒您,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三、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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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9: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