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哪些因素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采取和解、调解和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具体如下: 1.和解:患方和院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调解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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