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死刑要经过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执行死刑要经过哪些程序 执行死刑要经过下列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二、死刑执行人员都是什么人 死刑执行人员都是原审人民法院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 ![]() 三、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案件复杂的话可能会时间长一点。在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程序并没有期限的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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