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赔偿医疗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赔偿医疗费由谁承担 医疗纠纷赔偿医疗费由医疗机构承担。 比如,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都由医疗机构负责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三、认定医疗纠纷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有: 1.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2.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 3.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发生的纠纷。 4.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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