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一、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是什么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同时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承揽合同有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承揽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履行由承揽人完成工作,然后由定作人对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三、承揽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法律网提醒,承揽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承担合同产生纠纷后,如果合同有约定利息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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