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续签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不同意续签合同怎么办 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员工不肯续签,如果是因为公司降低其劳动合同的待遇而造成的,公司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未降低其劳动合同的待遇,则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期限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签订几次后变成永久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签订3次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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