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的证明责任分配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法的证明责任分配 刑事诉讼法的证明责任分配:《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具体言之,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如下: 1.人民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独立承担控诉职能,对自己提出的控诉主张依法应当承担证明责任。 二、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 三、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有哪些特征 法律网提醒你,刑事诉讼法的证明的特征: 1.刑事诉讼证明的任务是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 2.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有权依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指控或者主张。 3.刑事诉讼证明必须依法进行,才具有诉讼上的有效性。 4.从刑事诉讼证明的内容上看,包括收集证据、审查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全过程,刑事证明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证明方法上是事实推断与逻辑推断相结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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