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人员可以登记选民吗 |
释义 | 一、服刑人员可以登记选民吗 服刑人员可以登记选民,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不可以登记选民。法律网提醒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我国公民就具有选举权,所以服刑人员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登记选民。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什么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各国一般对候选人的资格设有比选民资格更为严格的限制。被选举权是联合国确定的一项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权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 三、哪些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下列情形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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