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有怎样的补偿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有怎样的补偿 房屋拆迁有的补偿: 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区位、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法律网提醒您,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2.拆迁部门必须要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各种类型的补偿金,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是补偿费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位,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主要是针对被拆迁人居住临时房屋或自找临时住所而产生的不便实施的补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主要用于鼓励被拆迁人积极协助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二、房屋搬迁补偿款发放流程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三、房屋拆迁补偿资金如何监控? 1.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数额,以专户存入指定的金融机构,并就还建工程或补偿安置进度制定相应资金量使用计划。 2.该项资金首先确保用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3.拆迁人、有关金融机构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前,应当就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订立协议。有关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监控管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金融机构不按协议约定擅自划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导致被拆迁人补偿安置不能落实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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