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立案的条件 劳动仲裁立案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劳动仲裁时效已过能否诉讼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也能起诉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网提醒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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