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解释 |
释义 |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解释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解释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4.本罪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院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法院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如何赔偿 如消费者购买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退换货责任,如因购买该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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