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量刑处罚 |
释义 | 一、刑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量刑处罚 刑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上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立案标准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立案标准: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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