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定条件有: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 2.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一致,这也是法定条件之一。仅仅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如果具备了前三个条件,且劳动者已经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解除 法律网提醒,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其他。 ![]()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如下: 1.若属于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2.若属于法定情形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没有约定时间的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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