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房地产商应该找哪些部门 |
释义 | 一、投诉房地产商应该找哪些部门 投诉房地产商应该找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房管局,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和房产商的纠纷问题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可以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房地产商拒不执行判决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房地产商拒不执行判决的处理方式即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房地产商破产清算那烂尾楼怎么办 购买了期房后烂尾并且开发商破产清算的,对购房者而言,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但由于开发商破产,所以想要退还购房款,只能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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