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怎么赔偿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的赔偿的方式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如何认定责任主体 法律网提醒,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毁的,一般由承运人承担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损毁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四条 【相继运输】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货物毁损纠纷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的,是属于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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