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判 |
释义 | 一、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判 一方不愿意离婚判决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何有证据证明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具体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女方不出庭的处理办法如下: 1.缺席判决。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原告存在上述情况,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才可以缺席判决; 3.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其他办法。 三、离婚诉讼离婚费用多少 离婚诉讼离婚费用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网提示您,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费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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