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诉讼前转移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财产分割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财产分割的证据和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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