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 三、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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