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构成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寻衅滋事构成罪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构成罪立案标准如下: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二、寻衅滋事罪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寻衅滋事罪可以撤销,但是必须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寻衅滋事多久能判下来 寻衅滋事有可能会在六个月左右后能判下来,但具体还是需要看办案进度。行为人犯寻衅滋事罪的,对其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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