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拘传时间不得超过 |
释义 | 一、一次拘传时间不得超过 一次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拘传票由五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和案号。 (2)被拘传人姓名、住址。 (3)拘传理由。要写清楚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到时间和处所要写具体. (4)注意事项。写明被拘传人如抗拒拘传或脱逃,得强制拘传。 (5)尾部。签发人、执行人署名,注明年月日。 二、拘传和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拘传和拘留的区别如下: 1.文书不同。拘传发拘传票;拘留作拘留决定书。 2.方式不同。拘传是执行人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庭;拘留是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至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3.适用的次数不同。拘传没有次数限制,但是不得利用拘传变相拘禁他人;拘留则是不得连续适用。 4.适用的条件不同。拘传适用于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庭,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拘留适用于只要具有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况。 5.申请复议的权利不同。拘传没有申请复议的权利;拘留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6.期间不同。 三、拘传不去会怎么样 一般情况能够拘传的,说明已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控制,因此一旦进入拘传都会到庭,除非嫌疑人出现逃逸的情形,那么这个时候就会挂网逃,重新对嫌疑人进行抓捕。法律网提醒您,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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