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付补偿金吗 |
释义 | 一、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付补偿金吗 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给付补偿金,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 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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