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中宣告死亡的条件有以下几项: 1.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二、自然人宣告死亡有什么后果 自然人宣告死亡的后果如下: 1.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法律网提醒,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2.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3.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 三、自然人宣告死亡可以撤销吗 自然人宣告死亡可以撤销。《民法典》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