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刑事案件如何立案 |
释义 | 一、法院刑事案件如何立案 法院刑事案件立案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事实或者接到报案后应该对立案材料进行一定的审查与处理; 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阶段; 3.法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法院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二、刑事案件不可以撤案吗 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撤案。对于自诉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三、刑事案件赔偿了还会判刑吗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赔偿了还是会判刑的。赔偿和受刑事处罚是两回事,赔偿受害人之后法官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进行考量,但是只要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到达条件就要就要被刑事处罚。对于赔偿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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