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拘留所出来家属该怎么做 |
释义 | 一、从拘留所出来家属该怎么做 从拘留所出来家属该做以下事情: 1.到办案机关领取刑事拘留通知书,了解涉嫌犯罪的罪名,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 2.通过正规渠道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律师可以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防止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为犯罪嫌疑人保护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律师还将与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详情,提交专业书面辩护意见。 二、进拘留所能判刑吗 进拘留所符合条件的能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网提醒,判刑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宣告。 ![]() 三、拘留的人可以打电话给家属吗 拘留的人可以打电话给家属。《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2]《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3]《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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