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做 |
释义 | 一、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做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的做法如下: 1.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可以凭刑事拘留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加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关押亲人的看守所给他寄送衣服、金钱、书信等。 2.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即使不委托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咨询相关问题,了解得越多对您的亲人越有利。 3.如果有被害人的,应当尽快在律师的帮助下与被害人达成一份《谅解协议书》。 二、刑事拘留通知书什么时候会给家属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刑事拘留通知书应当在24小时内送达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 刑事拘留不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捕的,刑事拘留就不会移交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法律网提醒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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