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怎么样可以提存? |
释义 | 一、标的物怎么样可以提存? 标的物可以提存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标的物如何提存 标的物的提存步骤是:首先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然后债务人提存标的物,接下来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并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 ![]() 三、标的物提存损失谁承担 标的物提存损失由债权人承担。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已经提存,那就是意味着双方的债权债务已经消灭,提存的原因归于债权人,因此如果标的物损失,当然是由债权人承担。但是如果是有关部门在提存时存在过失,也会承担相关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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