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多份遗嘱如何确定哪一份效力更高 |
释义 | 一、有多份遗嘱如何确定哪一份效力更高 有多份遗嘱如下确定哪一份效力更高:立有数份遗嘱,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二、书写遗嘱需要公证吗 书写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公证处办理遗嘱需要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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