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是如何规定合同效力的 |
释义 | 一、我国是如何规定合同效力的 我国对合同效力的规定有如下内容: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3.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况 我国合同的效力有四种,分别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 1.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 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 三、合同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法律效力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2.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法律网提醒,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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