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会列入失信人名单 |
释义 | 一、怎样会列入失信人名单 会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情形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执行失信人员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失信人的高消费。 2.被执行人存在下列行为的,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如何取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网提醒您,取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方式如下: 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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