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限制制度有哪些 |
释义 | 一、著作权限制制度有哪些 著作权限制制度有: 1.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3.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作品的使用者基于某种正当理由需要使用他人已发表的 作品时,经申请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即可使用该作品,无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 二、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什么 1.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合法性。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情况。 3.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 三、著作权侵权之诉管辖法院级别 著作权侵权之诉管辖法院级别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网提醒您,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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