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提供材料 |
释义 | 一、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提供材料 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提供材料如下: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本村,且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农村户口,申请人及家属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二、宅基地被侵占找哪个部门 宅基地被侵占可以先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两级政府都是可以的。 三、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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