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房产证还有用吗 |
释义 | 一、拆迁后房产证还有用吗 拆迁后房产证没有用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1.申报不实的; 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拆迁后的房产证就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况。 二、房屋拆迁补偿金类型 房屋拆迁补偿金类型有下列三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 三、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 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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