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做手术签字的顺序 做手术签字的顺序首先是患者本人,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自己已经失去意识,或失去判断力,其亲属、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根据《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更加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生命垂危,但无任何人陪同,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可以报医院领导同意,转入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抢救。法律网提醒,手术签字后要承担以下责任: 1.需要承担手术风险; 2.如未按医疗规范程序救治病人的,出现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果代人签字如果是受人委托的,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二、手术家属不签字怎么办 手术家属不签字的,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三、手术同意书的内容 手术同意书有如下内容: 1.患者的基本情况; 2.术前诊断; 3.拟实施的手术方案; 4.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 5.医患双方签字。 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情,主要是手术方案、手术风险的不同。患者一旦签字同意,就享有接受手术服务的权利,提供身体进行手术、支付手术费用、承担手术风险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