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有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精神病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二、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精神病离婚孩子的归属问题:一般归配偶抚养;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愿意且有能力承担精神病人和孩子的抚养责任,配偶同意的,可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承担;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愿,选择抚养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任何一方均有要求离婚的权利。 若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另一方有权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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